「按鈴之狼」黃文忠前年假釋出獄後,去年7月竟以相同手法,在新莊市跟踪一名大學生回家,按電鈴表示要找她爸爸,進門後露出猙獰面目,性侵得逞還逼被害人清洗身體;板橋地院4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罪,重判黃男13年6個月徒刑。
黃文忠(40歲)於民國88年持刀侵入住宅性侵女子,判刑12年確定,98年6月假釋出獄。去年7月27日晚間8時許,他在新莊市跟蹤一名女大生回家,並按門鈴假裝找女學生的父親。
在確定被害人家中沒有其他人後,黃嫌以口渴想喝水為由進門,隨即拿出預藏的瑞士刀,將被害人押進房間,除逼被害人替他手淫外並性侵得逞,為湮滅證據,還命令女大生清洗身體。
黃文忠落網後表示,因為手頭比較緊,沒錢嫖妓,當天見被害人落單,一時克制不住性衝動才犯案;檢方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,並具體求刑14年。板橋地院合議庭昨天判他13年半徒刑,全案可上訴。 |